频 道: 首 页|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 学 生| 科 教| 时 尚|汽 车
房 产|电 讯 稿|图片·论坛|图片库|图片网|华文教育|视 频|供 稿|产经资讯|广 告|演 出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科教新闻
站内检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改委确定医改五年时间表 将改变以药养医局面

2006年09月05日 12:46

  中新网9月5日电 据北京商报报道,昨天,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医药行业“十一五”发展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给突破医疗体制改革困境下达了时间表“十一五”期间,要根本改变“以药养医”的局面。

  这份长达30页的《意见》在回顾“十五”期间存在的问题时并不避讳地指出“目前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滞后”。

  《意见》具体评述说,目前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医疗体制改革和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尚未形成可操作的协调与持续发展机制,医保无法对医院用药发挥制约作用,致使用药不合理,市场竞争无序;同时,在目前医药不分家、处方外放难的情况下,医院药房仍然绝对占据药品消费市场的垄断地位。

  去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出台的一份报告直言:“目前中国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基本上是不成功的,”这份报告在社会上曾引发极大反响,医改何去何从,是重归政府主导,还是交给市场,成为大众讨论的焦点,但相关部门一直未有定论。此次《意见》的出台不仅给医改下了时间表,还指出了未来改革的方向。

  “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原则,积极稳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意见》中给出了这样的表述,并提出要“加大政府卫生投入,解决医疗机构的收入补偿问题”,借此来根本改变“以药养医”的局面。(杨雪婷)


 
编辑:李淑国】
:::相 关 报 道:::
·上海市少儿学生大病重病将获得基本医疗社会保障
·上海通报医疗美容检查结果 诊疗超范围问题突出
·医疗机构违规向吸毒者提供麻醉药品最高将罚10万
 


  打印稿件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资源合作-【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有奖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