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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法修订瞄准教育均衡 明令缩小办学差距

2006年06月29日 16:53

  中新网6月29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就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的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教育部副部长陈小娅介绍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出台了系列意见以解决义务教育均衡的问题。

  首先,法律中要求各级政府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在总则当中规定得非常清楚,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包括方方面面,包括经费问题,还有课程、教学的质量问题,以及办学的基本条件问题、教师问题。

  其次,法律中明确提出要缩小学校之间的办学差距,要加强对薄弱学校的改造,并且提出在义务教育阶段,不分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这些都是从法律的层面保障义务教育朝着更加均衡的方向发展。

  最后,义务教育法中提出了按照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进行建设,对国务院的职能部门提出了要求,教育部要进一步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办学标准和学校的建设标准。而且在均衡的方面,对农民工子女,以及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提供平等的教育条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规定要对特殊学校的学生,给予更多的关注,以及要求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本法还规定农村的经费,要按照国务院的要求,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分项目、按比例分担。(据中国人大网文字直播)

 
编辑: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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