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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发布停售福寿螺指令 若售卖最高罚款三万元

2006年08月22日 15:40

  中新社北京八月二十二日电 (记者 吴庆才)北京市食品安全办二十二日紧急宣布,从即日起全市暂停购进、销售目前已“毒”倒七十人的福寿螺,若商贩仍售卖最高将罚款三万元人民币。

  北京市食品安全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官方将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农副产品市场、商场、超市、餐饮企业和场所水产品监控力度,采取严格措施防控广州管圆线虫病在食品中的危害与风险。

  将采取的措施包括:从即日起,北京全市农副产品市场、商场、超市、餐饮企业和场所等各类食品经营者一律暂停购进、销售、加工福寿螺;严格落实水产品市场准入制度、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水产品进入北京市场销售,必须提供县级以上水生动物疫病监测部门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和产地证明。

  此外,官方还将严厉打击水产品场外交易行为,取缔非法经营行为。对不遵守水产品市场控制指令的食品经营者,将予以严惩。

  据悉,从六月二十四日北京报告首例管圆线虫确诊病例,至八月二十一日下午三时,北京因食用福寿螺导致群体性感染广州管圆线虫病患者已增至七十例。


 
编辑:葛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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