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 |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科 教|图 片|图片库|时 尚
汽 车 |房 产|视 频|商 城|供 稿| 产经资讯 |出 版|广告服务|演出信息|心路网
■ 本页位置:滚动新闻
关键词1: 关键词2: 标题: 更多搜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深圳将继续完善经济适用房申购

2005年08月04日 17:04

  中新网8月4日电 据深圳商报报道,本年度经济适用房申请人排位终榜日前公布,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房改处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批的经济适用房在申请条件上将作进一步完善,拟对私家车的拥有情况作出明确的界定。

  今年4月25日,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发布了本年度经济适用房申购公告,公告将户籍、房产、年收入等5个方面的情况纳入申购条件,并作出了清晰的界定,但其中并没有包括私家车的拥有情况。然而,在实际接受申请材料的过程中,有市民举报不少拥有高级轿车的“富人”也加入到申购经济适用房的队伍中。该局随后在有关单位的配合下,对申请人拥有汽车的情况进行了一次摸底,最终将一些拥有高级轿车的申请人剔除。

  该局房改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鉴于今年经济适用房申购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在拟定下一批经济适用房申购条件时,将对申请人拥有汽车的情况作出明确的界定,比如限定拥有汽车的价值在多少万元以上即没有申购资格。这一界定,将在公布房源时一并公布,从而使得经济适用房政策更加完善。

  另外,根据本次公布的终榜,合格的申请人总数为1541人,而总房源仅950套,缺口591套,即便有一些合格的申请人放弃资格,也必然有相当多的合格申请人无房可购。这部分符合分房条件但又没有买到房的申请人,资格能否顺延到下一批经济适用房的分配中?该局有关人士明确表示不可以,因为每个人的经济状况每年都会有变化,今年符合条件,到下一批次就不一定符合了,所以,到时候还要重新参加资格审核。(彭森、干丽春)

 
编辑:吴歆】
 


  打印稿件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广告服务-【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 1024*768 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