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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公款旅游 江苏规定“红色旅游”不得出省

2005年07月27日 07:32

  中新网7月27日电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江苏省近日作出硬性规定,机关一律不准组织出省“红色旅游”,以扼制一些机关以“红色旅游”为幌子大行公款旅游之实。

  这份《关于严格规范组织到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学习参观活动的通知》文件,明确要求该省各机关组织到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学习参观的,原则上只能在省内进行,就近选点。

  据此间媒体报道,近一段时期以来,南京一些旅行社打出的以“红色旅游”为主题的旅游线路,多是假借接受爱国主义教育之名的公款旅游,且生意相当火爆。以四川广安的邓小平故居游为例,行程安排大致是这样的:第一站到达四川广安,在当地组织一次入党仪式,随后则前往乐山、峨眉山、九寨沟、黄龙、都江堰等著名旅游景点游览。

  江苏省纪委、监察厅的《通知》还要求,对于“红色旅游”所需的费用,一律由所派单位依照财务规定承担,不得向所到地方、单位转嫁负担,更不得接受宴请和贵重礼品。(郁进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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