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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拟试办人民币台币清算 两岸金融合作可望进展

2005年09月09日 10:21

  中新网9月9日电 香港大公报引述《21世纪经济报道》的消息称,福建省正力争开放设立台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将优先解决对台结算支付问题,方便当地办理人民币汇兑、新台币业务等,开放台资设立财务公司。此举表明两岸金融合作近期可望有突破性进展。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连宋访问大陆后,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曾向央行急送一份文件,请示关于对台货币支付结算的问题,就两岸在贸易旅游资金结算方面放宽开立人民币帐户、携出人民币限额、两岸货币清算等,向总行提出在福建进行试点。

  据悉,福建省修正促进台湾同胞投资条例草案,不久将正式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预估明年一月举行的福建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人士说,在征求意见稿中,允许台资金融机构在福建设立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台资银行可以提供外币业务、人民币业务,可以办理新台币业务。

  报道指出,货币清算部分有可能在两岸金融监管合作之前先行一步,目前两岸已有尽快解决人民币与新台币清算协议的默契。两岸金融合作中一些带有试验性的政策,将在以福建为主的沿海省份和重要城市先试行操作,再推广至其它地区。

  报道指出,事实表明,高额新台币的不断涌入和大陆对台贸易逆差的不断增长,两岸之间两货币清算的需求也显得更为迫切。据有关方面统计,目前约有新台币100亿元在大陆流通,其中福建的流通量就占三分之一,并呈现日渐增多的趋势。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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