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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严查涉油气案件失职渎职充当"保护伞"人员

2005年09月12日 13:08

  中新网9月12日电 据中国公安部消息,9月8日,全国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召开了2005年整治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办主任陈冀平,公安部副部长张新枫,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欧新黔,中石油集团公司副总经理苏树林在会上作了讲话,对今年7至12月在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安徽、山东、河南、重庆、四川、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等17个省、区、市组织开展的专项行动进一步作了部署安排。

  会议指出,从2002年开始,连续三年开展了整治油气田生产治安秩序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当前影响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一是打孔盗油、开井盗油发案总量仍然很大,重大打孔盗油案件时有发生,经济损失严重;二是土炼油厂点屡打不绝,一些地方小炼油厂非法经营问题仍很突出,少数地方强占油井、非法采油问题也很严重;三是输油气管道被占压的问题依然相当严重。这些问题如果不能有效解决,就难以实现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的长治久安。

  会议强调,面对目前国内油气供需矛盾突出和价格攀升的情况,做好油气资源安全保护工作极为重要。油气资源安全问题,不是简单的经济问题,而是事关国家安全的重大政治问题,不是一般的工作,而是重大的政治任务,有关地方和部门必须增强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最大的决心和力气,采取过硬的措施,切实抓好油气资源安全保护工作。

  会议要求,专项行动实行地方政府负责制,所涉及的省、市、县地方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管领导要具体负责抓落实,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目标,纳入考核体系,逐级落实整治工作措施。特别是对部际联席会议挂牌督办的重大涉油气案件,重点整治的县市区、严重违法违规经营的涉油厂点、危害严重的违章占压建筑物等,要作为硬指标予以落实。对整治不力或检查验收不合格的要及时督办,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对工作失职渎职或搞地方保护、充当“保护伞”的,要坚决予以查处,发生重大问题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辛文)

 
编辑:邱观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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