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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兴宁矿难矿主曾云高因责任事故罪被检方批捕

2005年09月16日 10:16

  中新网9月16日电 据新快报报道,遇难人数达123人的广东兴宁“8·9”矿难给矿山安全监管敲响了警钟。而黑心矿主曾云高则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和非法采矿罪两项罪名,在9月13日被兴宁市人民检察院批捕。

  国务院广东省梅州市大兴煤矿“8·7”特别重大透水事故调查组曾表示,已初步了解到矿难背后存在官商勾结的腐败现象。但在兴宁市人民检察院的逮捕通知书上,没有表明曾云高涉嫌行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重大责任事故罪和非法采矿罪的最高刑期都不高于有期徒刑7年。(曹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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