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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改革律师体制 律师法修订草案已报送国务院

2005年09月26日 11:26

  中新网9月26日电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审议了律师法执法检查报告。这一报告指出,中国律师业有了很大发展,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与律师协会的行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初步形成。但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相互关系尚未完全理顺,行政管理职能有待调整,律师协会职能有待加强。报告建议,要继续深化律师体制改革,完善“两结合”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司法部副部长段正坤接受《法制日报》采访时指出,律师法实施以来,中国律师业有了很大的发展。在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司法部按照“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律师队伍建设总目标,采取措施,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律师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一是认真开展思想教育和培训工作,端正律师执业思想。重点是开展思想教育、法制教育、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努力增强律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职业道德观念。二是加强律师队伍规范化管理,严格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三是实行对律师执业的社会监督,增强律师队伍的社会公信力。四是严肃查处违法违纪律师,保持律师队伍的纯洁性。

  段正坤说,司法部将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逐步构建起教育、制度、监督查处有机结合的律师队伍建设体系。

  谈到律师法的修改,段正坤指出,从2004年6月起,司法部就正式启动了律师法修订工作,在大量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地方及中央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律师法修订草案,目前已经报送国务院。这次律师法修订,重点解决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明确律师的职业使命。明确规定律师的职业使命,有利于增强律师的责任感、荣誉感,有利于社会对律师社会角色的认知,有利于树立律师行业的良好形象。二是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与义务的规定。近年来,对律师执业权利特别是律师办理刑事辩护案件的执业权利保障问题,各方面反响比较强烈。从改善律师执业环境与充分发挥律师作用出发,可以在诉讼法律现有规定的前提下,对律师执业权利进行补充、细化,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在律师执业义务方面,为了最大限度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可以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保密义务、利益冲突审查、参加执业责任保险、承担法律援助等义务进行规定。三是完善“两结合”律师管理体制。四是强化律师执业监督管理。五是增加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制度的原则规定,等等。

  段正坤表示,除了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和加快律师法修订进程以外,司法部还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推进律师工作:一是进一步推进律师工作改革。中央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意见要求完善律师收费制度,健全律师组织结构,深化律师管理体制改革。司法部将认真贯彻中央司法改革意见精神,从扩大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试点工作、改革和完善“两结合”的律师管理体制、完善律师收费制度入手,进一步深化律师工作改革。二是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秩序。司法部将与有关部门配合,加强对法律服务业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法律服务业的主体及业务范围,明确有关部门对法律服务业的管理职责,规范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行为,规范公民担任诉讼代理人的行为,促进法律服务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三是进一步改善律师执业环境。首先要从法律上为律师执业环境提供法律依据和保障,争取在刑事诉讼法、律师法的修改中适度扩大律师的诉讼权利,进一步强化律师在庭审中的作用,从根本上解决当前律师执业中存在的“三难”问题。同时,司法部将与公检法等有关部门出台规范性意见,对刑事公诉案件实行证据展示、侦查阶段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职务、公民代理、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诉讼案件等问题作出规定,为律师执业创造良好的环境。(郭晓宇)

 
编辑:邱观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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