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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7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企负责人从煤矿撤资

2005年09月26日 17:12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26日透露,据贵州、湖南、河北等9省的不完全统计,截至25日晚,共有497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登记从煤矿撤出投资。

  9月22日是投资入股煤矿(依法购买上市公司股票的除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负责人撤出投资的最后期限。至25日晚,已有27个省级单位向安监总局报来清理情况。在撤资的497人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25人、国有企业负责人172人。

  李毅中在安监总局召开的视频会议上特别强调,要继续抓好清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的工作,逾期不主动撤资、申报的,一经查实,就地免职,依法从严惩处。目前,清理纠正工作仍在进行中。

  根据中纪委、监察部、国务院国资委、安监总局为此联合下发的通知,各地成立了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国资监管部门、安监部门、煤矿监管监察机构组成的清理纠正工作小组,负责本地区的清理纠正工作。各地清理纠正工作将于10月15日结束。

  记者从安监总局了解到,当前煤矿事故多发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少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在煤矿投资入股,公开或暗中包庇非法矿主,使一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未能停产整顿或取缔关闭。 (记者刘铮)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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