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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入毛玉萍案 港大律师罗宝荣获裁定罪名不成立

2005年10月08日 09:09

  中新网10月8日电 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卷入毛玉萍涉嫌造市一案,被指教唆股票经纪向香港证监会作虚假声明、串谋妨碍司法公正的执业大律师罗宝荣,七日获法官韦毅志裁定控方证据薄弱,未能支持控罪中的指控,下令罗宝荣不须对控罪答辩,当庭释放,兼得这次诉讼堂费近二百万港元。

  卷入毛玉萍涉造市案的大律师罗宝荣(四十三岁),七日被裁定不须答辩,当庭获释。罗闻判后,即致电向家人报喜,并向代表他的资深大律师邓学勤及大律师黄锦娟握手道谢。

  法官韦毅志在控方传召四名证人后,七日主动向控方表明是否有其它针对罗宝荣的证供,要求控方大律师祁力恒向律政司寻求意见,主控官在与副刑事检控专员麦礼诺开会后,控方决定不再传召针对罗的进一步证据。

  法官韦毅志认为,控方唯一针对罗的证供,便是已认罪经纪林启声的证供,但供词薄弱,前后矛盾,根本无足够证据支持有关指控,相信任何合理的陪审员,也不能单靠控方唯一的证供裁定罗有罪,故裁定控方表面证据不成立,判处罗不须对控罪答辩,当庭释放。

  罗于一九九九年取得大律师执业资格。罗宝荣遭撒销的控罪,指他于○三年四月十四日至五月三十一日串谋妨碍司法公正,即向证监会伪称,有关上海地产控股有限公司的股票交易,确是林启声个人的买卖。另同案的毛玉萍,其私人助理钟秀玲和律师黄培辉,下周一继续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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