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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贩卖五只小熊猫 三名被告人被判刑并处罚金

2005年10月08日 12:28

  中新网10月8日电 据检察日报报道,陕西省宁强县法院近日公开审理了全国首例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小熊猫的特大案件,三名被告人曹中伟、许建超、田洪,分别被以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九年、八年,并处罚金3万元、2.5万元、1.5万元。

  听说活体小熊猫可卖大价钱,今年3月22日,四川省仁寿县人曹中伟伙同田洪等人,从居住在四川省马边县的徐景春处,以每只1200元的价格购买了5只国家濒危保护动物小熊猫,并准备将这5只小熊猫以每只3500元的价格出售给在成都新华公园承包经营动物馆的许建超。双方经联系商议,许建超要求将小熊猫运往河南省洛阳市,承诺只要将小熊猫运送到洛阳后就付货款。

  3月23日上午9时许,曹中伟伙同田洪租用一辆轿车从仁寿县出发,载着5只小熊猫前往洛阳,途中又将许建超接上车同行。当日下午4时30分,他们驾车行驶至陕西省宁强县七里坝公路收费站时,被宁强县森林公安分局民警查获。 (倪建军)

 
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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