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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一女老总贪污公款五千多万被判处无期徒刑

2005年10月10日 07:34

  中新网10月10日电 据人民日报·《华南新闻》报道,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一审宣判:珠海凌达压缩机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董事长兼总经理高国平因贪污公款5492万元,被判处无期徒刑。

  高国平,女,汉族,北京市人,1991年就职于珠海压缩机厂(即珠海凌达压缩机有限公司的前身),先后担任副厂长,副总经理,1992年担任总经理直至2004年3月,期间曾担任过凌达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2004年3月被逮捕。

  公诉机关指控,高国平在1999年12月到2002年4月担任凌达公司总经理之际,通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运费发票报账的方式,以及采用虚假退货款的手段,从凌达公司骗取公款计人民币5492万元,随后用于个人经营,非法占为己有,其行为构成贪污罪。此外,高国平还犯有受贿罪。公诉机关指控,高国平2004年春节前夕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原材料供应商周某给予的人民币5万元。

  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在侦办本案过程中,从被告人高国平家中查获现金及从被告人高国平个人银行账户查获存款共计人民币312万元,港币314万元,美元267万元。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高国平贪污公款人民币5492万元,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论罪当处死刑。但因为高自首并有重大立功表现,而且赃款全部追回,挽回了国家损失,依法应当减轻处罚。高国平犯贪污罪和受贿罪,应当数罪并罚,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高国平对一审判决表示不服,将上诉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李亚舟 陈楚荣)

 
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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