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 |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科 教|图 片|图片库|时 尚
汽 车 |房 产|视 频|商 城|供 稿| 产经资讯 |出 版|广告服务|演出信息|心路网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经济新闻
关键词1: 关键词2: 标题: 更多搜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直销两条例即将实施 工商部门严打"拉人头"传销

2005年10月10日 11:12

  中新网10月10日电 据《信息时报》报道, 国务院颁布的《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很快将正式实施。昨日从广东省工商局获悉,按照国家工商总局部署,工商部门将从即日起开展重点打击传销的专项行动,三类传销方式被列为重点打击对象。

  工商部门有关人士表示,《禁止传销条例》将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比《直销管理条例》早一个月实施,就是希望在这一段时间内重点清理传销活动。为了清理整顿市场,将从即日起进行持续两至三个月的打击传销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三种传销行为:一是“拉人头”,以发展下线的数量为依据计提报酬的;二是骗取入门费的;三是多层次“团队计酬”的。

  广东省工商局有关人士表示,目前以拉人头为主的传销活动在省内一些地区还较为猖獗。他们往往是把人员骗往异地,然后聚集在民宅活动,通过个人银行卡划转钱款,组织者异地遥控,实施严格的家长式管理,进行封闭式培训洗脑,灌输传销理念,教唆诱骗人、发展下线方法。有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统一保管身份证和重要财产物品,不许接触外界,限制人身自由。有的还教唆传销人员如何应付执法人员的检查。(记者 叶静)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广告服务-【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
[京ICP备050043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