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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兄妹告两兄弟讨要母亲祭奠权 法院下支持判决

2005年10月14日 10:51

  中新网10月14日电 据燕赵都市报报道,近日,一家四个兄妹因为不知道去世母亲的骨灰被另外两个兄弟存放何处,而另两个兄弟又不予告知,遂向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两个兄弟予以告知,以维护他们的悼念权、祭奠权。

  原被告六人系兄弟姐妹关系。2005年2月9日,六兄妹的母亲刘某在一被告家中去世,在二被告的主持操办下,刘某的遗体于次日在殡仪馆火化。本案中的四个原告只是对母亲刘某的遗体进行了瞻仰,未能参与遗体火化以骨灰安放等后事处理,对其母亲骨灰的存放寄埋地一直不知道。据被告称,“不告知骨灰存放寄埋地是父亲的决定”。无奈,四个兄妹一纸诉状将两个兄弟告上法庭。

  法院认为,祭奠权是公民的一项民事权利。法院于9月19日做出一审判决,要求两被告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其母亲的骨灰寄埋存放地告知四原告,并不得剥夺四原告对母亲的祭奠权。(李健敏 李凯)

 
编辑:巫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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