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 |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科 教|图 片|图片库|时 尚
汽 车 |房 产|视 频|商 城|供 稿| 产经资讯 |出 版|广告服务|演出信息|心路网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文娱新闻
关键词1: 关键词2: 标题: 更多搜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广电总局再发文规范电视剧语言 "马大帅"获绿灯

2005年10月14日 14:24

  中新网10月14日电 据《京华时报》报道,广电总局日前出台了《重申电视剧使用规范语言的通知》,《通知》中要求“电视剧应以普通话为主,不得使用方言。”有消息推测像《马大帅3》等方言类电视剧以后都要使用普通话。对此,有关领导解释:“该规定并不包括《马大帅3》等方言类电视剧。”

  《通知》根据国家语委和广电总局关于电视剧使用规范语言的有关规定,针对目前电视剧语言使用上存在的一些问题,重申有关要求“1.电视剧的语言(地方戏曲片除外)应以普通话为主,一般情况下不得使用方言和不标准的普通话。2.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电视剧、少儿题材电视剧以及宣传教育专题电视片等一律要使用普通话。3.电视剧中出现领袖人物的语言要使用普通话。”

  而对于现在正在辽宁开原热拍的《马大帅3》,广电总局有关领导表示,三项要求都属重申,并不是新出台的规定,其中第一条规定并不包括目前正在拍摄的电视剧《马大帅3》和此类方言电视剧。(记者赵楠楠)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广告服务-【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
[京ICP备050043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