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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北纪行:“黄山”与“石榴”的故事

2005年10月14日 18:08

  中新网蚌埠十月十四日电 题:“黄山”与“石榴”的故事

  ——蚌埠市工商局支持保护地方商标品牌记

  记者 顾立军 李妮

  “一品黄山,天高云淡”,这是全国八个拥有“中国驰名商标”的香烟品牌之一——安徽“黄山”牌香烟的广告语,当人们品味着“黄山”烟天高云淡的感觉时,可能不会想到,这个“中国驰名商标”的申请之路走了八年之久,其中还凝聚着蚌埠市工商部门工作人员的辛勤努力。

  安徽省蚌埠卷烟厂的“黄山”商标始创于一九五八年,由于其柔和的香型受到消费者青睐,中国的老一辈领导人刘少奇还曾将“黄山”烟带出国门,作为礼品赠送给国际友人。近年来,“黄山”烟一直畅销全国,其生产的雪茄等系列产品更销往美国。在中国名牌商品协会举办的“二00二年中国市场消费商品质量信誉竞争力调查活动”中,“黄山”烟被列为全国烟草行业十佳品牌;一九九七年至二00二年,“黄山”烟连续六年被国家烟草专卖局授予“全国名优卷烟”称号。

  但随着“黄山”卷烟的名牌效应不断增强,不法商贩开始利用各种手段生产和销售假冒的“黄山”牌卷烟。制售假冒“黄山”烟的地方涉及到广东、福建、浙江、江苏、湖北、湖南、江西、广西、辽宁、山东、河南、安徽等省,严重侵犯了蚌埠卷烟厂“黄山”商标的专用权,诋毁了“黄山”品牌形象和企业形象。

  为了支持和保护“黄山”这一地方商标品牌的发展,蚌埠市工商局一方面多次深入企业,讲解商标法规和争创驰名商标对于促进企业发展、加大自我保护的重要意义;另一方面,帮扶企业形成一百多件商标,其中著名商标三件,构建企业知名品牌群,以减少企业的品牌经营风险;此外,蚌埠市工商局还加大执法力度,协助有关部门多次开展专项整治,抽调专人进行打假,并通过淮海经济区商标协作网,扩大对“黄山”等知名商标的保护面,跨省市查办商标侵权案件。

  蚌埠卷烟厂从一九九七年就开始申请“中国驰名商标”,但香烟这种特殊的商品在申请时困难重重。蚌埠市工商局一直大力支持企业,二00三年,他们更是全力以赴,指导企业准备了大量的申报材料和证明文件,特别市侵权证明材料,经过工商局艰苦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提取了令人信服的侵权证据,通过了驰名商标认定中的关键一环。

  二00四年二月,“黄山”商标通过了国家商标局“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而由于名牌效应的进一步提高,有力地推进了企业生产经营和专用权保护。去年,蚌埠卷烟厂利税较上年增长了百分之九,被假冒侵权的现象明显减少。

  蚌埠市工商局发展商标事业不仅盯住大企业、大品牌,还积极帮扶地方农业发展,他们深入农民家耐心讲解,为各种农产品注册地理商标。蚌埠市怀远县的石榴过去曾是全国四大进贡宫廷的石榴之一,并分为“玉石”和“玛瑙”两个品种,现在都被注册为“怀远石榴”,销往省内外。当地农民意识到品牌的经济效益后,注册了商标的优质农产品日益增多:白莲坡贡米、纯王牌杂交稻种、梅桥大青豆、沙沟的萝卜、西瓜,甚至咸鸭蛋都有了商标。今年,怀远县十个注册了商标的商品中,有八个就是农产品。

  如今,蚌埠市已有注册商标近两千件,著名商标二十九件。蚌埠市工商部门还将实施“商标文化推进计划”,进一步加大商标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加强支持帮扶工作,力争用三年时间,再发展注册商标四百件、著名商标十二件。(完)

 
编辑:闻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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