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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平顶山一女工不满55岁退休 提仲裁未获支持

2005年10月18日 10:52

  中新网10月18日电 据大河报报道,中国建设银行平顶山分行原出纳科副科长周香华因不服单位要求其55岁退休而提起的劳动仲裁昨日有果。河南省平顶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对申诉人周香华的请求不予支持。获悉这一消息后,周香华表示“十分遗憾”,并将向法院提起诉讼。

  8月23日,55周岁的周女士因为不服单位让她退休的决定,提出劳动仲裁,要求与单位男职工一样享有60周岁退休的权利。在本月11日公开审理后,昨天上午,周女士接到了平顶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2005]第86号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因申诉人未提供支持其观点的有效证据和法律依据,故仲裁庭对申诉人的申诉请求不予支持。案件受理费20元,处理费400元,共计420元,由申诉人负担。当事人对本裁决不服,可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周香华认为本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第104号文)安排其55岁退休的做法,明显违反《宪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男女平等原则。对此,仲裁庭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申诉人提出的国务院国发[1978]第104号文与《宪法》和国际公约相抵触的问题,不属于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银行根据国务院国发[1978]第104号文第四条第一款规定为申诉人申办退休手续,符合我国现行退休政策。

  周香华表示,虽然结果在意料之中,但她仍然感到十分遗憾。“我已将裁决结果通报给了律师——上海交大法学院的周伟教授,我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享有男女平等的退休权”。(牛仲寒 李满想) 

 
编辑:巫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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