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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享有从未有过的全面、真实和充分的人权

2005年10月19日 10:51

  中新社北京十月十九日电 国务院新闻办今天发表的题为《中国的民主政治与建设》的白皮书说,在建国五十多年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的基础上,中国人民今天享有着过去从未有过的全面、真实和充分的人权。

  白皮书说,中国宪法全面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以宪法为依据,中国制定了一系列保障人权的法律,建立了较为完备的保障人权的法律制度。

  白皮书说,中国共产党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解决人民生存权和发展权方面作出了巨大努力。经过五十多年的奋斗,人民生活基本实现了从贫困到温饱、再从温饱到小康的两次历史性飞跃。

  中国宪法和法律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言论出版自由、结社自由等权利,对公民的财产权、名誉权、姓名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及住宅不受侵犯权等权利予以确认和保护。

  白皮书说,中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对保障公民的劳动权、休息权、男女平等权、男女同工同酬权、知识产权、社会保障权、获得物质帮助权、受教育权、结婚和离婚自由权,以及从事和参加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活动的权利等,作出全面规定。

  白皮书说,妇女、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和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利得到保障。中国制定了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残疾人保障法,对妇女、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和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保护作出特别规定。

  在中国,各少数民族同汉族一样,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全部公民权利,以平等地位参与国家大事和各级地方事务的管理。同时,少数民族的权利还受到法律和有关政策的特殊保障。

  中国政府重视国际人权公约在促进人权方面的积极作用。到目前为止,中国已参加二十一项国际人权公约,并采取多种措施认真履行公约义务。

 
编辑:闻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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