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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吸引新加坡到港投资 将可享受CEPA优惠待遇

2005年10月21日 16:19

  中新网10月21日电 据《联合早报》报道,在与中国内地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CEPA)的安排》第三阶段法律文本后,香港特区政府积极展开宣传活动,吸引新加坡等地海外投资者到香港设立制造、服务业务,享受优惠待遇。

  二十日,到新加坡介绍CEPA的香港工业贸易署副署长梁卓文表示,CEPA第三个阶段为外国投资者提供的新平台,将使他们获得把握大陆市场巨大商机的机会。

  梁卓文说,包括新加坡在内的外国投资者可以在香港设立制造业业务,在香港生产符合CEPA原产地规则的产品,并因此享受到零关税的好处。

  对于服务贸易而言,梁卓文说,CEPA对于香港服务提供者(Hong Kong Service Supplier)的投资来源没有施加任何限制,与香港服务提供者一样,如果外国服务提供者的公司是设在香港,并且符合在CEPA条件下的香港服务提供者的标准,就也能享受到CEPA的优惠待遇。

  梁卓文强调,香港工业贸易署欢迎来自亚细安,包括新加坡的公司在香港设立业务、或者与当地企业合作,一起充分利用好CEPA带来的商机。

  根据CEPA的内容,对什么是香港公司有客观而透明的界定,比如一家公司必须在香港从事“实质性商业经营”,这样才能享受CEPA的优惠,这不涉及公司由什么人拥有、他们(她们)的种族与国籍、股权怎样分配等问题。

  根据香港与中国内地达成的协议,在CEPA第三阶段,中国内地同意从2006年1月1日起,经香港制造商申请并符合双方已经商定的CEPA原产地规则的所有香港产品,均可享有零关税优惠。

  服务贸易方面,根据CEPA第三阶段,共有23项开放措施,涵盖10个范畴,即法律、会计、视听、建筑、分销、银行、证券、旅游、运输及个体工商户。(刘旭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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