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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项措施”旨在适应外汇资金跨境运作新要求

2005年10月23日 09:31

  中新社上海十月二十二日电 (记者 陈静)今天下午,国家外汇管理局宣布了跨国公司外汇资金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在上海浦东先行先试的九项措施。有关人士表示,国家外汇管理局等将继续和浦东新区政府紧密合作,做好下一步改革创新探索工作,重点围绕如何促进服务贸易发展的外汇支持政策等问题进一步深化研究,形成改革方案,在浦东先行试点,发挥对全国的带动效应。

  据悉,目前,跨国公司在浦东设立的六十家地区总部中有中国区总部六家,亚太区总部十家。随着这些跨境运作的地区总部的设立,对现行政策环境和管理机制提出了新的挑战和需求。同时,一批聚集浦东的中资跨国公司在“走出去”过程中,也提出了资金集中管理及外汇资金跨境运作的新要求。这些要求集中在境内资金集中管理和调拨,资金跨境运作,与母公司资金池的衔接,资金与物流相对分离,非贸易项下资金有效运作和高效管理,规避汇率风险、提供更多金融创新产品六个方面。

  业内人士指出,这九项措施体现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在推进外汇管理改革上的创新性、渐进性和可控性原则,在方案设计和试点推进中具有“五个结合”的特点。这五个结合是把外资跨国公司试点与国内大企业试点结合,一视同仁地支持中外资企业实现资金集中管理和“走出去”;把制造业企业试点与服务业企业试点相结合,重视产业结构调整对外汇管理创新的新需求;把改革开放与防范风险相结合,建立健全外汇管理评估监测体系;把前瞻性、可行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在方案制订和操作上,注重先易后难,由点及面;连续性和创新性相结合,既要利用现有政策进行操作创新,又要在体制创新上迈出新步伐。

  浦东新区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九项措施标志着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有利于发挥浦东提升外向型经济水平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有利于以体制创新完善国际化、市场化投资经营环境,有利于推进金融创新和上海金融中心建设。

 
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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