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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税款3.9亿余元 北京第一税案主犯陈学军伏法

2005年10月25日 16:58

  中新网10月25日电 据北京晚报报道,今天上午,北京最大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主犯陈学军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执行死刑。

  从2000年3月起,今年30岁的浙江省临海市农民陈学军先买下了一家小企业,又利用假身份证、假照片等手段,在京注册或购买多家公司,以此来进行虚开增值税发票活动。他勾结国税局干部、29岁的吴芝刚共同作案,由陈学军从国税局领取增值税发票,派人进行虚开和倒卖。吴芝刚利用工作之便和计算机专业技术,用非法获得的密码进入防伪税控“认证”体系,为虚开增值税发票提供10000余份增值税专业发票;吴晓红为陈学军领票,领传真件、打票,并担任陈学军非法注册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法院查明,从2000年3月至12月间,陈学军伙同吴芝刚、吴晓红,以盛博公司、捷优特公司、泰和永兴公司等名义,先后从某国税局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10900份,为数百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800余份,虚开税款共计人民币3.93亿余元。法院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陈学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全部财产。

  据悉,此起涉税大案的办案卷宗近800本,创近20年来北京刑事案件纪录。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用了整整两天时间,仅开庭笔录就达130多页。(郭京霞)

 
编辑:巫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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