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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协利益最大满足 俱乐部不满中超公司分配方案

2005年10月27日 10:47

  中新网10月27日电 北京青年报报道,对于《中超公司章程(讨论稿)》所提及的“足协控股36%,中超俱乐部总控股64%”,部分俱乐部在前天香河会议上表示了不满,并认为俱乐部从中获益过少。辽足执行董事张曙光表示,会后将进一步研究相关资料,再与众老总碰头,最后将修改意见反馈给足协。

  据一位老总昨天透露,当足协代表宣读了中超公司控股比例方案,张曙光立即提出了异议,他自称对日、韩两国职业联赛的相关问题比较了解,并认为足协的分配比例不利于俱乐部获益。张曙光会后在香河基地的餐厅里向其他老总表示,自己还将结合自己的研究以及专家的建议作出一份“合理的修改意见”。

  重庆力帆队总经理是与会老总中比较支持张曙光的。昨天他在电话里说:“我认为,足协这样的分配方案不能充分体现俱乐部的责、权、利。足协在刨去运营成本后,还要再拿去20%的中超联赛利润,这合适吗?”另外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老总说:“我觉得现在这种分配方案最大限度地满足了足协的利益,中超公司所得本身在中超联赛的所得份额就不高,足协还占去36个百分点的股份,我们的收益实在太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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