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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决定继续实行差别电价政策 按去年规定执行

2005年11月08日 10:45

  中新网11月8日电 中国决定继续实行差别电价政策,差别电价的政策界限仍按去年的规定执行。

  光明日报引述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说,经国务院批准,去年6月开始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6个高耗能行业试行了差别电价政策,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起到了积极作用。为此,决定继续实行差别电价政策。

  该负责人强调称,实行差别电价政策,是将价格政策与产业政策结合起来实施宏观调控的新的尝试,对遏制高耗能行业盲目发展,扶优抑劣、促进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经济、环境与资源的协调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发改委近日下发了《关于继续实行差别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中指出,差别电价的政策界限仍按去年的规定执行。目前正在研究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待新的《目录》颁布后,按新的分类标准执行差别电价,具体规定届时将另行下达。(冯蕾)

 
编辑:邱观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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