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 |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科 教|图 片|图片库|时 尚
汽 车 |房 产|视 频|商 城|供 稿| 产经资讯 |出 版|广告服务|演出信息|心路网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关键词1: 关键词2: 标题: 更多搜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太原市三百多煤矿停产整顿 拒不执行将取缔关闭

2005年11月09日 10:06

  中新社太原十一月八日电(张云)数起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给山西太原市政府官员心头笼罩一层阴影。从今日起,全市煤矿一律立即停产整顿,何时整改验收合格何时再开工复产,拒不执行的将一律取缔关闭。

  为此,从即日起,太原市各类煤矿一律停产整顿,已批准复产的八十四个矿井也必须立即停产,已批准整顿的三百一十九座矿井也须停止井下一切作业。凡无视政府监管,拒不停产整顿者,不论其规模,一律实施关闭,不能再恢复生产。已公布列入全市第一、二、三批压减矿井名单者,没有按要求在十天内关闭者,对矿井所在地乡镇长一律予以撤职,所在县区的党政主要领导也要按党政纪有关规定受到严肃处理。

  太原市政府官员坦承,矿难暴露出当前太原市煤矿生产仍存在安全隐患,安全措施不落实,管理松懈、混乱,违法、违规、违章作业,监管不到位甚至个别地方纵容、袒护等问题还较为严重。

  据了解,太原市政府要求,凡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仍在进行整顿的矿井,要暂扣相关证照,指派专人全天候监控。凡借整顿名义违法组织生产者,一律予以关闭。实行整体承包或改制后未重新取得相关证照的矿井,以及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管理机构者,一律不得批准复产。对基建矿井,凡审批手续不全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擅自施工者,取消基建矿井资格,一律依法关闭。

  今年以来,太原市安全生产形势严峻。截至目前,已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二十八起,死亡五十三人。其中,煤矿事故十起,死亡二十八人。(完)

 
编辑:邱观史】
 


  打印稿件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广告服务-【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
[京ICP备050043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