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 |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科 教|图 片|图片库|时 尚
汽 车 |房 产|视 频|商 城|供 稿| 产经资讯 |出 版|广告服务|演出信息|心路网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台湾新闻
关键词1: 关键词2: 标题: 更多搜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港媒刊文指日本擅自扩大经济海域屡驱台渔船

2005年11月18日 10:11

  (声明: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从本网直接下载使用,如欲转载请与原刊发媒体联系。)

  台日经济海域问题根源为日本1996年单方面制定“有关专属经济海域及大陆礁层法”,从最南端的与那国岛划200海里经济海域,把台湾、马祖都划到其经济海域。

  依照这样的划法,台湾如果从钓鱼台列屿划200海里经济海域,日本的琉球也会整个被划进来。由于日本的划法不合理,台湾和日本曾进行谈判,日本政府虽让步,但仍坚持“中线原则”处理,但此举造成海域面积就在苏澳外海,渔船只要从苏澳出海,1个多小时就到日本经济海域。

  因此,台湾在1998年实施“‘中华民国’专属经济海域及大陆礁层法”,因为“中线原则”对台较不利,因此主张衡平原则,由双方协商解决经济海域问题。从1996年到去年为止,台、日进行过14次渔业谈判,但一直无法达成共识。

  日本擅自扩张经济海域后,其海上巡逻舰长期挂着写有“此地是日本的领海要立即退出”的白带警告标语,不时执行驱离渔船任务;台湾渔船不论是捕渔、船只搁浅,还是救难船,都会遭查扣船并罚钱。有时一些无辜的台湾渔船因潮流不慎网具漂进日本经济海域,就被当成贼,连人带船一起扣押,罚款约430万日元,不久前又提高为1000万元日元,一年所得也不够罚的,渔民恐惧感更深了。(来源:香港大公报)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广告服务-【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
[京ICP备050043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