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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影星梁家辉被控醉酒驾驶罪 明年1月受审(图)

2005年11月29日 08:31


影星梁家辉昨被正式落案控以一项醉酒驾驶罪

  中新网11月29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影帝梁家辉月前在香港仔黄竹坑道一宗撞车意外中,因酒精呼气证实超标而被捕,后获准保释候查。及至昨日,梁家辉被警方正式落案控以一项醉酒驾驶罪。他将于明年一月六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该宗撞车意外,发生于今年十月二十九日傍晚,梁家辉(四十七岁)驾驶一辆私家车,在香港仔黄竹坑道行驶时,前面一辆小巴收慢,其座驾收掣不及,与小巴首尾相撞。警方接报到场,替梁家辉进行酒精呼气测试时,证实超出标准,遂将其拘捕带署调查,梁其后准许保释外出,及至昨日被正式落案起诉。

  报道说,事实上,梁家辉早有醉驾前科。在○二年十一月九日凌晨,梁家辉驾驶开篷宝马沿红磡海底隧道九龙入口行驶时,与一辆巴士及私家车碰撞,梁涉嫌挥拳打伤巴士司机,并在接受酒精测试时,录得超标近四倍,被警员拘捕;案件安排○三年一月审讯,梁家辉在法庭承认普通袭击及醉驾罪名,被判罚款一万二千元及停牌十八个月。

  有执业大律师指出,梁早前已曾醉酒驾驶及撞车,会令主审法官对其驾驶态度有所质疑。首次“出事”尚可以各种理由求情,但今次已是“第二次”,除非梁有足够求情理由,令法官相信其酒后驾驶事出有因,否则便会被“纪录在案”。若再不幸发生第三次触犯,便可能有牢狱之灾。

 
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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