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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公布房价成本难治标不治本

2005年11月29日 09:36

  中新网11月29日电 本月中旬,福州市物价局公布房价成本的做法“迫于压力过大”而匆匆收场,江苏、浙江的此种做法也面临“难产”。

  全国各地的舆论再次集中火力对开发商和地方政府“开炮”,质疑他们为何阻止公布房价成本、是否有不可告人的黑幕。然而,这些情绪性的、惯性的批驳对解决问题并无帮助。

  今日出版的《北京晨报》撰文指出,信息不对称导致市场价格信号失真,所以人们才希望公布房价成本。仅此而已,它无法承担那么多责任,比如消除开发商的暴利或是揭出开发商“隐性成本”的黑幕。

  从福州市物价局公布的“社会平均成本”来看,我们能够获得的信息主要有两个:一是开发商的利润率很高,23个公开楼盘的平均利润率约为50%;二是地价只占房价的约20%,“地价抬高房价”的说法没根据。

  事实上,即使没有公布房价成本,开发商获取暴利也是世人皆知的事实,“地价抬高房价”的说法也早已遭到很多人的反驳,现在只是又多了一个证据而已。

  即便把每个楼盘的成本都向社会公布,也没办法保证开发商只得“成本加合理利润”。和一般商品不同,房地产供应很容易被垄断,这个时候房价的高低就不仅仅取决于需求,同时还取决于开发商垄断力量的大小。当很大的区域性地块被卖给同一家开发商时,开发商的这种垄断地位就足以保证超额利润,购房人明知存在暴利但也要乖乖挨宰。

  想趁着公布房价成本之机揭露开发商“隐性成本”黑幕的想法更加不可取。虽然这样做可解人们对开发商的心头之恨,但操作困难和操作成本太高,如果涉入过深,还有价格管制和行政管制之嫌。

  应该看到,目前卖土地仍是地方政府扩大财源的王牌,地方政府乐意看到房价上涨,这是房地产业的特殊性。因此,公布房价成本,作为一个调控房地产的辅助措施,它的主要作用是信息透明,却并不能抑制高房价。(栗晓莉)

 
编辑: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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