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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是否侵权? 奇瑞、腾讯展开"商标谈判"

2005年11月29日 16:37

  奇瑞公司近期正与腾讯就“QQ商标纠纷”展开谈判。目前双方显然还没达成最后协议。法律专家预测,和解可能性最大。

  新闻背景

  “QQ”商标权之争“QQ”是深圳企业腾讯公司于1999年2月开发的一种即时通信软件的名称。目前已经成为中国知名度最高、用户最多的即时通信软件之一。根据腾讯公司提供给记者的资料,腾讯QQ目前在全国的用户已经超过4亿。

  “奇瑞QQ”车是奇瑞汽车有限公司在2003年7月推出的一款微型车,一经推出便因为“大眼睛”的可爱造型而风靡市场。记者了解到,“奇瑞QQ”的销售曾一度在奇瑞系列汽车产品中“一枝独秀”。根据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最新统计,在2005年9月中国汽车的单品销量统计中,“奇瑞QQ”以11395辆的历史最好成绩跃居第五。业内人士认为,“奇瑞QQ”的热销与“QQ”本身的知名度不无关系。

  但很少有人知道,“奇瑞QQ”红火的背后却埋藏着一颗随时会引爆的“定时炸弹”:“奇瑞QQ”的命名并未得到腾讯公司的正式命名授权,这意味着奇瑞涉嫌侵犯腾讯QQ的商标所有权。近日甚至有媒体披露,“奇瑞QQ”车的商标申请“也未曾得到商标局的批准”。在“侵权”问题纠缠的背后,还有一个很关键的问题:为什么腾讯在“奇瑞QQ”上市两年后才开始对“奇瑞QQ”大动肝火?据腾讯内部人士透露,其实在2003年QQ车面世时腾讯就曾向奇瑞提出过商标侵权争议,但由于当时腾讯正忙于上市,所以没公开起诉。据悉,后来腾讯曾向奇瑞发出律师函,但奇瑞一直没有对腾讯作出实质性回应。尽管近段时间双方已经开始“紧密磋商”,但显然谈判并不顺利。

  双方立场

  腾讯:我没授权奇瑞:我没侵权

  记者就此问题向腾讯公司进行核实,腾讯官方并未透露双方谈判的任何细节,但明确承认“腾讯确实没有授QQ的商标使用权给奇瑞公司”,并强调“腾讯公司十分重视对QQ及企鹅图形商标这一知名品牌相关知识产权的保护。”腾讯内部消息灵通人士私下告诉记者,早在今年8月8日奇瑞公司副总就曾亲自带队到腾讯公司“商讨相关事宜”。目前双方显然还没达成最后协议,但“奇瑞很可能需要支付一笔巨额费用”。

  记者24日下午试图联系安徽省芜湖市奇瑞汽车公司总部,先后联系了奇瑞的品牌推广部和总经理办公室,但两个部门相继表示“是对方部门负责”后,直到其下班时间也再没有给出任何实质性答复。

  根据有关媒体报道,“一种在营销界流传的说法,是奇瑞QQ的命名源于广告商的推荐,在没有进行严格法律论证的情况下,奇瑞就采纳了这个名称。”“一旦进入诉讼程序,奇瑞面临的法律风险将会非常大。这对奇瑞的商标管理提出了严峻的警示。”同时该媒体透露,奇瑞公司法务部的一位人士曾强调:在“奇瑞QQ”面世之前,奇瑞已将“奇瑞QQ”作为汽车类商标进行了申请,“虽然目前还没有获得批准”。同时,该人士对“奇瑞QQ”不涉嫌侵犯“腾讯QQ”的商标所有权给出了两点解释:一、奇瑞QQ与腾讯QQ的商标样式不一样;二、腾讯的QQ商标在汽车上没有显著性。“因此奇瑞对腾讯不构成商标侵权。”

  专家观点

  和解的可能性最大记者询问腾讯是否会对奇瑞公司提起法律诉讼,腾讯官方对该问题避而不答。法律专家猜测,和解的可能性最大,“要么是奇瑞购买腾讯的QQ汽车商标,要么是奇瑞接受腾讯的QQ汽车商标许可”。

  法律界相关人士认为,奇瑞QQ在汽车类别上提出注册商标的申请,国家商标局的审查员在检索的时候,应该会发现“奇瑞QQ”与“腾讯QQ”的近似性,从而驳回后申请方的申请;如果奇瑞QQ最终成功注册了该商标,原因只可能有两个,一是商标局在审查时存在失误,二是认为两者根本不近似,不足以构成混淆。而从公众的常识来看,后者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北京优仕联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安进分析认为,很明显奇瑞QQ与腾讯QQ属于近似商标,只要是足以使公众产生混淆,就涉嫌侵权,而不是只有相同商标才构成侵权。

  据悉,腾讯目前已经就“奇瑞QQ”的商标申请向商标局提出了异议。(深圳商报)

 
编辑:郜威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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