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 |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科 教|图 片|图片库|时 尚
汽 车 |房 产|视 频|商 城|供 稿| 产经资讯 |出 版|广告服务|演出信息|心路网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关键词1: 关键词2: 标题: 更多搜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北京市首例外国人受雇杀人案宣判 凶手被判无期

2005年12月01日 10:11

  中新网12月1日电 据北京娱乐信报报道,昨天,北京市二中院对首例外国人受雇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基多夫·根纳季无期徒刑。如果获得减刑并执行完毕后,他将被驱逐出境。

  4个被告人中,名叫基多夫的外国人今年43岁,来自俄罗斯,其他人都是中国人。公诉机关指控,2002年至2003年,被告童某因经济问题与齐某发生矛盾,遂起意雇凶杀人。童某通过朋友王海红,以30万元为报酬找到了精通俄语的吕途,吕途又找来了俄罗斯杀手基多夫·根纳季。

  2004年12月1日下午4点多,他们找到齐某,基多夫冒充南斯拉夫驻华大使馆的工作人员。当3人开车行至河北三河市燕郊工业园一条僻静的土路上时,基多夫和吕途用手枪、铁锤将不知情的齐某打死,随后将齐某尸体扔到了一口排污井里。

  法院判决指出,4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吕途、基多夫·根纳季和童某是本案的主犯,王海红是从犯。根据法律规定,外籍杀手基多夫将先执行无期徒刑的主刑,如果获得减刑并执行完毕后,他将被驱逐出境。

  北京市二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吕途无期徒刑,判处童某有期徒刑15年,判处王海红有期徒刑6年。(郭志霞)

 
编辑:巫峰】
:::相 关 报 道:::
·老外受雇杀人案开庭审理 谁都不承认自己杀了人
 


  打印稿件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广告服务-【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
[京ICP备050043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