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 |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科 教|图 片|图片库|时 尚
汽 车 |房 产|视 频|商 城|供 稿| 产经资讯 |出 版|广告服务|演出信息|心路网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体育新闻
关键词1: 关键词2: 标题: 更多搜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北京在筹办2008奥运过程中将尽力体现法治精神

2005年12月05日 08:46

  中新社北京十二月四日电 (记者 于立霄)北京市司法局局长吴玉华四日在此间表示,北京市民的法治素质是实现人文奥运的重要保障,在筹办奥运过程中应尽力体现北京的法治精神。

  在四日举行的奥运法制宣传启动仪式暨奥运与法治论坛活动上,吴玉华强调,二00八年奥运既是运动员的盛会,也是北京向世界友人展示自身良好形象的难得机会。为确保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在筹备期间,要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力度,让市民树立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在第二十九届奥运会上充分体现中国和北京的法治面貌。

  随着北京奥运标志图案和吉祥物“福娃”的相继推出,保护奥运知识产权迫在眉睫。中国政法大学马怀德教授称,奥运知识产权保护不仅仅是依靠普通百姓的法治意识就可以解决的,它需要更多的执法机构实施重要的执法手段,严格依法办事方可有效保护。他同时表示,二00八年北京献给世界的不仅是“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还应该有法治奥运,让世界看到法治的中国、法治的北京。

  此次宣传日活动中,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马怀德、薛刚凌和王建芹分别做了题为《奥运村建设和依法行政》、《奥运精神与公民素养》和《社会自治与奥运服务》的发言,从不同角度阐述了奥运与法制的关系,对筹备奥运时期的法制宣传工作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司法部门特别设计、制作了“北京奥运法律知识展览”,并从即日起至明年八月在全北京市巡回展出,该展览详细介绍了“《奥林匹克宪章》”、“奥林匹克与体育法”、“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以及“奥林匹克与社会稳定”等内容。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广告服务-【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
[京ICP备050043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