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 |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科 教|图 片|图片库|时 尚
汽 车 |房 产|视 频|商 城|供 稿| 产经资讯 |出 版|广告服务|演出信息|心路网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关键词1: 关键词2: 标题: 更多搜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中国律师抗议日本企业拒负奴役中国劳工法律责任

2005年12月05日 19:08







作者:韩艺冰

版权声明:凡标注有“cnsphoto”字样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新闻网,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中新社北京十二月五日电 (记者 邢利宇)中国劳工对日索赔案律师团(中方)、中国被掳日本劳工联谊会(筹)今日在此间举行记者会,抗议三菱材料(株)等现存二十四家日本企业,拒负侵华战争期间强掳中国劳工作苦役的法律责任,且接收劝告书时态度蛮横。

  主办该案的康健律师在记者会上介绍,一九三一年九月十八日,日本军国主义政府悍然发动了长达十四年的侵华战争。为长期维系侵略战争,解决日本国内劳动力不足,在相关日本公司的提议下,一九四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日本政府作出内阁会议决定,将中国人强掳至日本国作苦役。

  参与当年强掳中国劳工并强迫中国劳工作苦役的三十五家日本公司,现存二十四家,其中十四家在北京或上海设有代表处。今年十月三十一日到十一月二日,该律师团和联谊会分别向“鹿岛建设(株)北京代表处”、“三菱材料(株)上海事务所”、“大成建设(株)上海事务所”、“同和矿业(株)上海事务所”、“熊谷组(株)上海事务所”、“住友金属矿山(株)上海事务所”等六家日本企业送达了劝告书。

  劝告书中提到:战争结束至今,这些公司既未向被奴役的中国劳工赔礼道歉,也未赔偿。当然,现今这些公司的管理人员及职员,并不是当年曾对中国劳工直接实施非人道行为的人员,但作为公司行为的责任继承者来讲,这些公司有义务承担因奴役中国劳工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现在,这些公司来中国从事商务活动,并由此获得经济利益,但却对被奴役的中国劳工负有的法律责任置若罔闻,完全不考虑其公司当年对中国劳工所欠之债。

  劝告书表示,希望这些公司认真对待过去曾实施的不法行为,诚意对待原告的正当诉求,主动积极地早日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只有这样才有利于这些公司在中国更好地继续开展商务。

  劝告书要求这些公司以公司的名义正式公开向中国劳工及遗属就当年对中国劳工实施的非人道行径赔礼道歉;以公司名义向被奴役的中国劳工及遗属赔偿,并同时保证永远不再向中国人实施非人道行为。

  劝告书请代表处将之转告日本总社,并在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并派员来华洽谈。今天,劝告书期满,律师团和联谊会未收到任何一家日本企业的回复,有些公司在接受劝告书时态度蛮横。比如,三菱材料(株)上海事务所首席代表芝恭介表示现在与过去没关系,其工作人员更恶劣表示,“这是在办公室,如果在外面,小心我揍你们”。律师团对这种不负法律责任和蛮横的态度表示抗议。

  律师团成员还在记者会上表示,日本企业奴役中国劳工违反人道,犯的是危害人类罪。现在中方律师帮助幸存劳工和劳工后代追诉此事,是出于和平的目的,提醒日本企业勇敢正视历史,弥补错误,才能为中国劳工抚平创伤,并在中国树立诚信的企业形象。

 
编辑:李淑国】
 


  打印稿件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广告服务-【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
[京ICP备050043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