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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出台实施海洋灾害应急预案 预防与救护并重

2005年12月07日 17:21

  中新网12月7日电 由国家海洋局组织专家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加强监测,及时预警”“预防与救护并重”的原则,历时1年编制完成的《风暴潮、海啸、海冰灾害应急预案》和《赤潮灾害应急预案》,近日顺利通过了国务院的审议,并被确定为《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部门预案之一。

  11月15日,国家海洋局正式印发并实施了这两个预案,以加强对风暴潮、海啸、海冰及赤潮等主要突发海洋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和应对工作,降低突发海洋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的影响和损失。

  预案明确了海洋灾害应急的目的、组织体系和职责、灾害预警启动标准、监测预警系统能力建设、灾害调查评估、保障措施等,重点突出了风暴潮、海啸、海冰和赤潮灾害的监测、预警,还详尽规定了灾害的分级处置标准及程序,建立了预警响应和应急响应机制,细化了预警响应与应急响应的具体措施和流程,明确了有关工作单位的职责和责任人等,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中国海洋报报道称,中国地处太平洋沿岸,是世界上海洋灾害较重的国家之一。加上中国沿海地区人口稠密、经济发达,海上各类生产活动蓬勃发展,一旦受到海洋灾害的袭击,往往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

  近几年来,随着中国沿海地区经济的发展,海洋灾害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呈现出增长趋势,其增长速度远远高于其他种类自然灾害造成损失的增长速度。据统计,上世纪海洋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已由上世纪50年代的平均不足1亿元;上升到90年代的平均140多亿元,90年代10年间死亡和失踪总人数达3919人,严重年份甚至超过1000人。  

  报道称,这两个预案的实施对于国家海洋局充分履行职责,提高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和保障公共安全的能力,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沿海地区社会与经济的可持续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张一玲)

 
编辑:邱观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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