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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少康告陈水扁苏贞昌案:法官称会通知被告到庭

2005年12月14日 10:26

  中新网12月14日电 针对赵少康诉请陈水扁、苏贞昌回复名誉、登报道歉案陈苏二人不出庭情景,法官决定会发出开庭通知书,通知二人出庭。

  据台湾媒体报道,针对巴拿马“金援遮羞说”,飞碟电台董事长赵少康诉请陈水扁、民进党前主席苏贞昌回复名誉、登报道歉案,台北“地方法院”13日再度开庭审理。赵少康不满陈水扁“告他不出庭,被他告也不出庭”,声请传唤陈、苏出庭,法官最后决定,会发出开庭通知书,通知二人出庭。

  报道称,法官13日的决定已创“民事诉讼案通知地区领导人”出庭的首例。尽管陈水扁的委任律师认为没必要,力主不必通知陈水扁出庭,但法官认为,本案和一般民事诉讼一样,法官只是依辩论期日的程序,通知被告陈水扁、苏贞昌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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