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学生|科 教|时尚|汽 车|房 产
图 片|图 片 库|图 片 网|华 文 教 育|视 频|商 城|供 稿|产 经 资 讯|出 版|广 告|演 出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关键词1: 关键词2: 标题: 更多搜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一日本男子走私被北京法院判刑并附加被驱逐出境

2005年12月15日 07:32

  中新网12月15日电 据《京华时报》报道,日本个体美容师蓑口义则走私古脊椎动物化石,近日被北京市二中院一审以走私文物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罚金7万元人民币,并附加驱逐出境,在案扣押的古生物化石予以没收。宣判后,蓑口义则表示上诉。

  今年58岁的蓑口义则是一名日本籍个体美容师。2004年11月16日7时30分许,蓑口义则拎着两个行李箱从首都机场无申报通道出境。当他经过海关旅检处时,海关关员通过X光突然发现他的行李箱内有阴影。海关关员当场检验了蓑口义则的行李箱,发现里面满满地装着200多块“石头”,都是龟、鸟、鱼、虫等化石,有的化石可能是文物。海关关员当场将蓑口义则查获。

  经鉴定,蓑口义则携带的古生物化石中有一件古脊椎动物化石视同国家二级文物,一件古脊椎动物化石视同国家三级文物。蓑口义则在法庭上则称,他以为他只是携带了一些工艺品,否认走私。

  法院认为,蓑口义则逃避海关监管,携带视同文物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出境,行为已构成走私文物罪。法院一审以走私文物罪判处蓑口义则有期徒刑5年。(邹桂)

 
编辑:张明】
 


  打印稿件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广告服务-【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
[京ICP备050043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