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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禽流感疫情 中国明确家禽行业税收优惠政策

2005年12月15日 19:15

  中新社北京十二月十五日电 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十五日在此间宣布,二OO五年十一月一日至二OO六年六月三十日,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家禽加工企业和冷藏冷冻企业加工销售禽肉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这是中国为应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制定的优惠税收政策,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进一步指出,对家禽养殖(包括种禽养殖)、加工和冷藏冷冻企业进行家禽养殖(包括种禽养殖)、加工和冷藏冷冻所取得的所得免征二OO五年度企业所得税,二OO六年视情况另行规定。

  对企业或个人由于禽类扑杀所取得的财政专项补助,免征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对企业由于禽类扑杀所造成的净损失,允许其在所得税前全额列支;

  同时,对于减收的增值税、所得税按现行财政体制负担;对禽类加工产品出口后的应退税款,确保及时足额退给企业。

  此外,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或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部分地区对家禽养殖(包括种禽养殖)企业、家禽加工企业、冷藏冷冻企业及个人生产经营用的土地、房产和车船,适当减免二OO六年上半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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