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学生|科 教|时尚|汽 车|房 产
图 片|图 片 库|图 片 网|华 文 教 育|视 频|商 城|供 稿|产 经 资 讯|出 版|广 告|演 出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体育新闻
关键词1: 关键词2: 标题: 更多搜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中国反兴奋剂官员称处罚孙英杰的权利属中国田协

2005年12月18日 17:27

  中新社北京十二月十八日电(记者 沈晨)中国奥委会反兴奋剂委员会官员、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综合处处长赵健今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处罚孙英杰的权利属于中国田协。按照反兴奋剂的规定,法院的调查和判决不会成为中国田协对孙英杰事件进行判罚的依据。

  《生活报》今日报道称:“在十月举行的十运会上因兴奋剂检测呈阳性而陷入尴尬处境的中国著名女子中长跑运动员孙英杰,于本月十六日在五大连池市秘密打赢了一场官司,从而证明了自己的‘清白’之身——服禁药‘强力补’乃他人陷害。” 据悉,孙英杰的教练王德显有可能将把胜诉状交往中国田协。

  赵健表示,按照反兴奋剂的规定,法院的判决结果不会对中国田协的处罚程序产生大的影响,“法院的判决是法院的判决,中国田协对孙英杰的处罚程序还在进行当中。” 他认为,兴奋剂问题类似于行业自律,不建议把这个问题交法院处理,处罚孙英杰应该由田协决定。

  赵健介绍说,按照《世界反兴奋剂条例》规定,兴奋剂检测采用严格责任制,所以即便是孙英杰被人陷害,也不能肯定她就没有过错,或者说就必须取消对她的禁赛。

  中国著名女子中长跑运动员孙英杰是在十月份举行的十运会女子一万米跑决赛后,被查出尿检呈阳性。按照《世界反兴奋剂条例》规定,孙英杰属于首次被查出使用违禁药品的运动员,如无特殊情况,禁赛期应为两年。

  据中国田协官员透露,国际田联反兴奋剂负责人曾于十一月期间来北京,中国田径协会就此事与之进行了多次沟通。国际田联反兴奋剂负责人明确表示,孙英杰兴奋剂检查的结果非常清楚,现在没有任何证据可以改变这一事实,因此任何不按照反兴奋剂规定执行的做法都是国际田联不能接受的。(完)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广告服务-【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
[京ICP备050043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