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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军委强调要建监督有力、科学的装备采购制度

2005年12月19日 10:11

  中新网12月19日电 据解放军报报道,中央军委日前转发了四总部《关于深化装备采购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

  《意见》针对现行装备采购制度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依据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遵循中国军队装备发展的客观规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对装备采购制度改革进行了顶层设计和系统谋划,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改革的目标、重点和措施,是规划和推动中国军队装备采购制度改革和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意见》指出,深化装备采购制度改革,必须以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为统揽,以军事斗争准备为龙头,以国家和军队有关政策、法规为依据,遵循装备建设的客观规律和政府采购制度的基本原则,借鉴外军装备采购的有益经验,立足国情、军情,改革和完善装备采购制度,促进装备持续、快速、稳定、协调发展。

  《意见》强调,要逐步建立起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竞争择优、监督有力、整体协调、科学高效的装备采购制度,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装备快速发展要求的装备采购管理体制;健全竞争、评价、监督、激励机制和全系统全寿命管理的装备采购运行机制;完善装备采购法规制度、人才队伍、信息管理等配套建设,实现装备采购决策科学、队伍专业、行为规范、竞争有序,显著提高装备采购质量和效益。

  《意见》要求,深化装备采购制度改革,必须坚持装备建设集中统一领导和装备全系统全寿命管理原则,加强装备科研、购置、维修保障等各阶段工作的统筹谋划;坚持职责清晰、分工合理、相互协调、相互制衡原则,改革和完善装备采购运行机制;坚持公平、公正和适度公开原则,规范采购行为,健全监督机制,促进廉政建设;坚持积极稳妥原则,统一领导、统筹兼顾、分步实施,确保改革稳步推进。

  《意见》还对加强装备采购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装备采购制度改革领导机构、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赵波 刘建军)

 
编辑:邱观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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