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 学 生| 科 教| 时 尚| 汽 车
房 产|图 片|图 片 库|图 片 网|华 文 教 育|视 频|商 城|供 稿|产 经 资 讯|广 告|演 出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经济新闻
关键词1: 关键词2: 标题: 更多搜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国家发改委:明年电煤价格将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2005年12月30日 16:33

  中新网12月30日电 据新华网报道, 今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了解到,在保持电煤价格总体稳定的前提下,取消价格临时干预措施,明年电煤价格将由煤电双方自主确定,同时,采取必要的配套措施予以保障。

   发改委要求,在电煤供求形势缓和的情况下,煤炭、电力企业要理性对待价格分歧,合理确定价格目标,以保障煤价总水平基本稳定为前提,签订2006年合同。地方政府部门要统一思想,以保持煤价稳定为目标,积极协调煤炭价格矛盾,防止煤价出现大起大落。

  取消价格干预措施后,发展改革委要求,进一步加强煤炭价格监测工作,建立中国电煤价格指数,为政府和企业决策提供依据。同时,建立电煤价格应急机制,如果市场电煤价格出现显著上涨或有可能显著上涨,将按照价格法有关规定,采取临时干预措施。

   发改革委预测,明年煤炭供需总量基本平衡、比较宽松。重点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将突出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坚持以煤炭生产企业、煤炭终端消费企业为重点煤炭衔接主体,严格控制和减少中间环节进入重点煤炭衔接领域。 (记者 刘铮)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广告服务-【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
[京ICP备050043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