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 学 生| 科 教| 时 尚| 汽 车
房 产|图 片|图 片 库|图 片 网|华 文 教 育|视 频|商 城|供 稿|产 经 资 讯|广 告|演 出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关键词1: 关键词2: 标题: 更多搜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北京电动自行车“解禁”首日发放逾千块牌照(图)

2006年01月04日 20:22







    争议多年的电动自行车从一月一日起在北京合法化,市民4日开始到十九处非机动车登记站申领牌照,到2月15日骑行没有牌照的电动自行车将受到处罚。 作者:刘英毅

  中新网北京一月四日电 (沈嘉 宋泽宇)四日是北京电动自行车享有与普通自行车同等待遇的第一天,据该市交管局车管所统计,从早八时至下午十六时,该市十九个登记站共核发电动自行车牌照一千一百八十一套。

  电动自行车以蓄电池为辅助能源,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和电助动功能。这一特种自行车在北京拥有日销近两千辆的需求市场,政府原决定于今年全面禁止其上路,而后因环保等原因在去年底取消了这一规定,代之以准许符合国家标准并列入北京市有关产品名录的电动自行车以合法方式上路。

  北京市交管局同时提醒市民,目前已经购买电动自行车者应尽速携相关证件登记并申领牌证。另有购买意向的市民宜待该市准予登记的相关产品目录公布后再购买,避免出现所购电动自行车因不符规定不能申领牌证的情况。

  据介绍,凡二00二年八月前已领取电动自行车临时牌证的市民,按有关规定,临时号牌继续有效,不须再换领。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广告服务-【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
[京ICP备050043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