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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于欧I标准将限行 上海“限小”改为“限污”

2006年01月05日 09:20

  中新网1月5日电 据人民日报报道,针对国家发改委宣布的3月底前各地取消“限小”规定,上海市交通管理等部门反应较为平静。因为,2005年底该市就已出台法规,将实施高污染车辆限制通行措施。有关人士指出,上海以环保标准作为门槛,比单纯的限制小排量更加科学合理。

  根据上海市政府颁布的《关于对高污染车辆实施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规定,自2006年2月15日起,对达不到欧I标准的汽车采取中心城区限行措施。目前,上海全市共有35万辆汽车达不到欧I标准。

  随着汽车保有量的迅速增加和工业搬离市区,机动车尾气污染已成为上海中心城区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监测表明,近年来机动车已经成为上海市区大气中的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等污染物的主要来源。

  上海目前对排量在1.3升(含)以下、车身高度在1.5米(含)以上的小型面包车进行部分禁行,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表示,对部分小排量车的禁行是由于一段时间统计下来,这些车车况较差,且发生交通事故的绝对数和比例,远远高于其他车辆。上海一直鼓励研发和使用高性能、小排量、低污染的汽车,体现环保节能理念。(记者 沈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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