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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欲豁免部分娱乐场所禁烟条件农历年前公布

2006年01月05日 09:24


食府禁烟将有新方案 (香港大公报图)

  中新网1月5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香港卫生福利及食物局昨(四日)表示,为避免食府及娱乐场所全面禁烟后对个别行业造成重大打击,特区政府考虑部分娱乐场所无须全面禁烟,豁免条件等情况会在农历年前向立法会汇报。但有立法会议员质疑,批准部分行业无须全面禁烟,会对其他行业造成不公平。

  立法会《2005年吸烟(公众卫生)(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昨早举行会议,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副秘书长杨何蓓茵会上表示,特区政府现正考虑三个方案,分别是在所有食府和娱乐场所实施全面禁烟;部分食府和娱乐场所禁烟;以及将食府或娱乐场所的部分地方划为吸烟专用房间,若非有罪案或特别事故,员工无须进入房间。她补充,此举是希望受禁烟影响较大的行业,有足够生存空间,在市民健康和业界生计之间找出一个平衡点。

  议员郭家麒质疑,容许部分食府和娱乐场所豁免禁烟,或会令获豁免行业的员工长期暴露于二手烟下,影响员工健康。议员田北俊认为,若特区政府有意豁免部分行业全面禁烟,应清楚订明豁免条件,以免有部分食府或娱乐场所冒充获豁免的行业,鱼目混珠。杨何蓓茵响应称,特区政府于豁免政策的大方向和立场,会于农历年前向立法会汇报。

  出席同一会议的娱乐场所业界代表骆国安认为,特区政府不应一刀切全面禁烟。他建议,特区政府应容许业界先拨出一半或三分之一的空间划为吸烟区,然后给予业界两至三年时间,逐年减少吸烟区房间占食府和娱乐场所的空间比率。他希望特区政府可以先考虑业界的不同需要,才实行禁烟。

  但吸烟与健康委员会主席左伟国表示,当容许某些行业豁免禁烟后,其它行业都会纷纷列举应获豁免的“理由”,最终只会令禁烟政策效果不彰。

 
编辑:杜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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