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 学 生| 科 教| 时 尚| 汽 车
房 产|图 片|图 片 库|图 片 网|华 文 教 育|视 频|商 城|供 稿|产 经 资 讯|广 告|演 出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关键词1: 关键词2: 标题: 更多搜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最高法院将出《人民法院涉诉信访接待工作规定》

2006年01月07日 10:51

  中新网1月7日电 据法制日报报道,为加强涉诉信访工作制度建设,最高人民法院今年将出台《人民法院涉诉信访接待工作规定》。

  在此间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上,肖扬要求,要明确界定申请再审的法定条件,以解决目前申请再审和信访不分的局面。凡是符合申请再审条件的,应当依法受理,使人民群众“告状有门,冤情能申”。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认真处理当事人的来信来访,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要告知当事人反映问题的渠道,不属于本院受理的,要告知当事人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再审,对不符合申请再审受理条件的,要向当事人说明理由,确实有重大冤情的要进行认真审查。要建立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快捷处理机制,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作者:王斗斗)

 
编辑:赵海燕】
 


  打印稿件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广告服务-【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
[京ICP备050043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