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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央批准 卫生部组建疾病控制局和卫生监督局

2006年01月07日 12:26

  中新网1月7日电 据中国卫生部消息,在今天召开的2006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卫生部部长高强介绍,在中央编办、财政部、人事部的大力支持下,经中央领导同志批准,卫生部疾病控制司更名为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调剂80名事业编制,实行公务员管理;将卫生部卫生执法监督司更名为卫生部卫生监督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的120名事业编制,实行公务员管理。

  高强指出,两个司局更名和扩编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极大支持和关怀。2005年,全国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将全部交付使用,应急救治体系建设项目即将完成,卫生监督体系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重点,应转移到健全职能、落实责任、增强能力、提高水平、改善服务、转换机制上来,这是一项更为艰巨的任务。

  今后的工作重点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度,明确各级各类公共卫生机构的职责分工,建立问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是转变公共卫生机构服务模式和服务作风,变被动为主动,深入基层,开展工作。

  三是加强人员队伍建设,开展技术能力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充实现场处置力量和农村社区力量。

  四是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完善公共卫生机构的经费保障机制和管理运行机制。公共卫生体系的人员和工作经费,应由政府安排,予以保障;公共卫生机构组织的收入应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公共卫生人员的全部工作精力要用于维护公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

  五是健全各级各类公共卫生机构的规范化管理制度,制订明确的考核标准,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估机制。

  六是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建立畅通、快速、准确的公共卫生信息体系,完善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医疗救治信息系统和应急处置指挥系统,实现资源共享和有效利用。不仅政府、部门要制订应急处置预案,每一个医疗卫生机构都要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和检查。

  七是推进依法行政,加强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职业环境卫生等公共卫生监督执法,维护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和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编辑: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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