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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回迁房共存 购房者须看清分开管理规定

2006年01月11日 10:23

  中新网1月11日电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在北京,商品房和回迁房在一个小区共存是特别常见的现象。据了解,这和北京一些开发政策以及开发商的开发策略相关。

  根据北京市危改和绿化隔离带的相关规定,危改项目以及绿化隔离带项目一般都会有一部分楼房用来回迁当地居民或村民,一部分商品房用来面向社会销售。而即便是商品房,在过去协议出让的年代,有的楼盘开发商和土地方合作的条件就是开发商建设一部分房子作为回迁用房给土地方安置单位员工或原来的居民。

  一般而言,这样的楼盘里,虽然回迁房和商品房在同一个地块上,但回迁用房在面积、户型、朝向、建材设备、社区配套等都不如商品房,相比之下,回迁房的品质明显低于商品房。因此,为了树立商品房部分的品质、创造更大的价值,多数开发商往往采取分区的方式来解决。而因为品质不同,这两个区的物业管理费用也往往不同。

  在目前物业纠纷比较多的情况下,上述这样的人为分成“两个区域”的小区也出现了种种相互影响或干扰的问题。对此,有关方面也没有相关的解决办法。在此,提醒购房人在购房的时候,看清物业管理公约以及了解清楚小区的所有信息。(余美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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