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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明确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及费用分摊管理办法

2006年01月13日 16:03

  中新社北京一月十三日电 (记者 于晶波)国家发改委今日披露了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定价办法的详细内容。根据官方表述,风力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将按招标形成的价格确定;太阳能、海洋能、地热能发电项目上网电价按照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制定。

  中国在开发利用可再生资源方面具有广阔空间,发展可再生能源已被中国视为破解能源瓶颈的重要手段。据知,中国水电经济可开发装机容量四亿千瓦,而目前已开发装机容量约一亿千瓦。到二0二0年,全国风电总装机将达到三千万千瓦。

  为可再生能源发展开启春天的《可再生能源法》已于本月一日起施行。国家发改委透露,作为配套法规之一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生物质发电项目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分地区制定标杆电价,或按照招标确定的价格执行;水电项目上网电价按现行办法执行。

  《办法》还明确了可再生能源的费用分摊机制。规定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价高于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部分等费用,通过向全国电力用户统一征收电价附加的方式解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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