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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举报走私有功人员最高可获三万元人民币奖励

2006年01月14日 10:47

  中新社广州一月十三日电(婷婷 晓和 梅彬)广东省打私办今天透露,今年广东实施《广东省举报走私非涉税物品违法犯罪活动有功人员奖励办法(试行)》,举报走私非涉税物品违法犯罪活动有功人员,最高可获三万元人民币奖励。

  新措施规定,各类举报奖励金额均不超过查获走私非涉税物品价值的百分之五。认定违法事实完全清楚,直接掌握现场物证、书证并可协助查办,举报情况与查办事实完全相符的,举报每起案件奖励金额不超过三万元;认定有违法事实,掌握部分现场物证、书证并可协助查办,举报情况与查办事实基本相符的,举报每起案件奖励金额不超过两万元;尚未对违法事实进行直接核实,但已取得部分重要证据,仅提供查办线索,不直接协助查办,举报情况与查办事实大致相符的,举报每起案件奖励金额不超过一万元。

  根据界定,中国海关将打击走私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涉及税收的涉税物品走私,第二类是不以税收为主,但同样是国家需要加强监管的非涉税物品的走私。非涉税物品是指走私被查获后,不能流入市场的、不能拍卖的、不能产生利润的,必须销毁的物品。(完)

 
编辑:秦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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