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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出台新规:“带病提拔”者 一律追溯调查

2006年01月24日 08:16

  中新网1月24日电 哈尔滨市委日前出台《关于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若干规定》。人民日报消息,《规定》要求,对“跑官要官”的干部,要严肃批评教育,组织(人事)部门要记录在案,且在3年内不得提拔重用;对“买官卖官”的干部,要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规定强调,对“带病提拔”的干部,要对其选拔任用过程进行追溯调查,确实存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问题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反映后备干部有违法违纪问题,内容具体且线索清楚的,要认真调查核实;对虽未有举报,但日常掌握口碑不好的,也要通过年度考核等形式深入了解;确属不符合后备干部条件的,要及时调整出后备干部队伍。(刘红伟)

 
编辑:宋方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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