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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个别地方有人盗墓挖尸顶替火化 省府下发禁令

2006年02月09日 14:19

  中新网2月9日电 据南方日报报道,广东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向全省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各级殡仪服务单位一律不准直接向丧属收取火化、运尸等费用,要求各地重点对乡镇(街道)殡葬管理队伍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今后殡葬管理队伍一律禁止雇用农民工、临时工从事殡葬管理工作。

  据了解,近年来在广东省殡葬工作中,一些单位和个人受经济利益的驱动,违规收费默许土葬,对偷埋土葬者罚款了事;个别地方借殡葬改革敛财,甚至出现与社会不法分子互相勾结,盗墓挖尸、买卖尸体顶替火化等性质极其恶劣的案件,严重干扰了殡葬管理工作。

  据此情形,《通知》要求各地尤其是乡镇政府及殡改管理机构要严格做到“五不准”,即:不准收费默许或批准土葬;不准收取遗体土葬起棺火化的押金;不准以罚款代替火化;不准利用他人遗体顶替火化;不准出具假证明、报假数字等。(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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