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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困难的艾滋病人遗孤接受义务教育将免学杂费

2006年02月12日 11:06

  中新网2月12日电 中国国务院今天公布了温家宝总理日前签署的《艾滋病防治条例》,条例规定:生活困难的艾滋病病人遗留的孤儿和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的,应当免收杂费、书本费;接受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应当减免学费等相关费用。

  条例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生活困难并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给予生活救助。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创造条件,扶持有劳动能力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从事力所能及的生产和工作。

 
编辑: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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